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自2006年7月起禁止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鉛、鎘、汞、鉻(hexavalent chromium)等四種重金屬以及PBB和PBDE等兩種溴化物阻燃劑(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)。歐盟於2015 年3 月31 對指令2011/65/EU 進行增修,頒布指令 (EU)2015/863 中指出將DEHP、BBP、DBP 和DIBP四項可塑劑增加清單中。簡言之,RoHS 2.0 所規範之10項管制物質為Pb、Cd、Hg、Cr6+、PBBs、PBDEs、DEHP、BBP、DBP、DIBP。可直接至經濟部工業局國際化學品政策宣導網查詢最新動態。